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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七大行动破题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山西晋中:七大行动破题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晋中市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行市之一。今年以来,晋中市深改委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多措并举推动集体林改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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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彭飞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据初步统计,上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全市林改确权面积1036.4万亩。此次深化改革,要围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林权价值增值、权益保护等重点任务,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第一是实施保障林农权益行动。抓紧开展林权历史档案资料清理整合工作,于2025年底前完成。以存量数据整合为抓手,分类梳理林权历史遗留问题,结合实际问题有序处置。2024年底前完善不动产登记系统功能,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规范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结合群众意见,开展经营权证发放。

第二是实施林果产业富民行动。要围绕丘陵山区,打造平川以灵石、东山以左权为重点的核桃产业集群;围绕丘陵平川区,打造以太谷、榆次为重点的红枣产业集群;围绕林下经济区,打造以左权连翘,祁县、榆次、昔阳中药材,灵石酸枣仁为重点的林下经济产业集群;围绕高寒山区,打造以和顺、寿阳为重点的沙棘、榛子、文冠果产业集群;围绕太行山断裂带,打造以昔阳为重点的板栗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红枣、核桃、沙棘、板栗、连翘等经济林和林下经济。

第三是实施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行动。发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作用,实行“分山到组,均股到户”,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现代林业。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或购买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发放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让规模经营户吃上“定心丸”。  

第四是实施森林生态旅游增收行动。依托现有森林资源、生态景观、文化特色,挖掘各类林草资源,开发利用林地潜力,结合生态庄园、森林康养、红色旅游、生态露营、山地运动等发展多元化经济。

第五是实施“绿脉联百村”行动。承接省“百场带千村”行动,充分发挥全市11个国有林场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优势,通过“国有林场+”模式,采取国有林场与村集体、村民小组、林业经营组织或造林大户合作经营等方式,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开展合作造林、合作经营等。

第六是实施提升森林质量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行动。实施好森林抚育、“三北防护林”等建设工程。探索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管理制度。

第七是实施林权管理质效提升行动。推动公益林和天然林并轨管理,依法依规科学合理调整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

目前,晋中市已建立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联系点工作制度。每县确立1-2个乡镇或几个村先行先试,重点抓好林权历史档案资料清理整合。太谷、祁县2个试点县和其它县(区、市)要参照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十大行动路径,立足各自实际,积极制定行动计划。围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内容,总结经验,学习互鉴,强化宣传,推动全市上下形成深化林改、大抓发展的改革氛围。

(文/王永生  田梦雨 图/晋中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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