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工作中上厕所难、时间短,是传统工厂压榨员工的重要例证之一。在一些制造业企业,产线上的员工只有很短的时间可以离岗如厕,或是要熬到午休和下班时间。
但这些年来,随着城市里的洗手间越来越干净,企业员工们却好像更难上厕所了—不仅仅是许多互联网“大厂”以限制员工的如厕时间和在洗手间加装感应器而臭名昭著,更有许多从餐厅到时尚咖啡店的企业也被诟病严管员工上厕所。“限制员工如厕权”“严控去如厕时间”“厕所断网”,各种管控方式也是层出不穷。
看起来,不少用人方确实认为,限制员工上厕所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一些公司的HR甚至还在网上发帖:该怎么防止员工“带薪拉屎”呀?另一边,维护打工人权益的声音都直截了当地把上厕所看成是基本的人身权利:连上洗手间都要管,“这属于赤裸裸侵犯尊严”。
虽然争议层出不穷,但洗手间像是全球打工人士和用人方之间的灰色地带—大部分国家的劳动法规都会规定被雇人士的各种权益,但很少会把“厕所权”列入。比如在英国,人们讨论工作中的“厕所权”时,只能引用劳动法规中“每天工作6小时以上必须获得1小时强制休息”的规定。
也许是如厕的自由在哪里都被视为不言自明的天赋人权,所以法律才不会规定那么细吧。不过,很多国家倒是对工作场所中该怎么设计和安排洗手间有很具体的规定。比如,美国劳工部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的工作环境指引里,就对工作空间中应该如何设置洗手间做出了非常细致的规定—包括了隐私隔断、清洁剂配置、手纸摆放安排等等。
更重要的是,很多地方的相关机构都规定了:厕所和工作场所不能距离太远,比如多数都应该在步行10分钟之内;同时洗手间的便器数量安排也要满足基本的公式—大约是基础的每100名员工要有5个到6个的蹲位,一般每增加40名员工则再新增一处,这样的设置,就能防止“交通堵塞”和降低效率。
回到我们这里,其实国家的“办公建筑修建标准”中,也参考其他地方的经验详细规定了洗手间和办公人数的比例规则,但不知是否因为这部分规则的主管归属住建部门而非劳动部门,从而在现实中似乎没有太多人会意识到:洗手间数量和质量应该也是打工人的基本福利。
围绕着我们工作场所的“厕所权”,这些年的新挑战也层出不穷。比如最基本的—考虑到使用方法和不同需求,女性卫生间应该比例更高,女性员工的“厕所权”也要照顾生理期需求,这理应成为常识;又比如,我们希望社会对残障人士更友好,让他们能和其他人一样参与各种工作,那么工作场所中的第三卫生间或者相应的辅助设施就应成为标配;再比如,越来越多的工作变得不再固定于同一个地方,又或者像外卖和快递那样不再有自己的固定工作地点,这些岗位上的“厕所权”和雇用方本应承担的“厕所福利”也该考虑如何兑现—毕竟这些年来,相关岗位如厕难,小哥们被商场洗手间驱赶,或者用矿泉水瓶解决问题的尴尬新闻,也是层出不穷。
这样看来,打工人的“厕所权”虽然说是“天赋人权”,但也许制定“厕所权”的标准,将之视为大家需要去提升的福利制度,是有必要的。毕竟,整个竞争环境鼓励卷低价而非提升标准,工作场所也就没有提供包括良好洗手间在内的福利思维,才会出现种种限制“厕所权”的管理方式,最终荒谬地把压低如厕时间视为“降本增效”的好抓手。